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
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
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
,可是
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作为奖励
,因为他知道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 。并且不设上限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对他说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当然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德国有很多荒唐 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
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理由是
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学习好,他即将高中毕业
,
